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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讲诚信害苦了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0:5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讯房东将一间店面房租给一个外地人,对方拿着房产证复印件去注册了一家公司,但没有支付房租就“蒸发”了;当房东通过中介将房子租给另一人后,对方也要用这个地址注册一家公司,但工商部门拒绝给予登记,导致房东不但需支付违约金,店面房再也租不出去了。近日,本报接到市民陈先生的投诉,说这名不讲诚信的房客可把他给害苦了。

  据陈先生介绍,今年4月,他将位于科技园区的一间店面房租给一个姓杨的外地人,

对方付了500元定金后,拿了这间店面房的房产证复印件去注册了一家公司,但从此这个租房人不再露面。由于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解除合约。于是陈先生随后又通过中介将房子租给另外一个人,承租户也要用这个地址注册一家公司,但由于同一地址不能注册两家公司,工商局拒绝给予登记。这下,陈先生不得不支付给第二个承租户一笔违约金。

  陈先生说,他多次拨打那个杨姓租房者的电话,但对方不是关机,就是接听者回答说他不姓杨,是找错人了。看来,原先那个姓杨的租房人就像是蒸发了一般。而租店面房者一般是用来开办公司的,如果不能办理注册公司的手续,今后这间店面房就很难再租出去了。

  科技园区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4月份,他们在校验了这名姓杨人员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由于这家公司目前并没有注销,因此不能在同一地址注册两家公司。至于签订租房协议双方是否有违约行为,则由双方协商,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有注册者注销这家公司后,才能给予办理新公司的注册手续。这位工作人员还提醒说,公司一般一年需年检一次,如果到了明年4月这家公司不来年检,或是没有通过年检,工商部门就会依法予以注销,这个时候,陈先生的这间店面房就可以用来注册另一家公司了。

  现在,急于减少损失的陈先生正四处找那个杨姓租房人,准备通知他要么付给他房租,要么注销那家注册在他店面房的公司,好腾出“窝”来让他将店面房租出去。也希望那名杨姓租房者能尽快与他取得联系。(胡晓新 竺军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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