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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顶灯不亮将被照章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1:04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朱蕾)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市客管处近日制定的《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顶灯管理规定》,如出租汽车顶灯不明亮、变色、有污渍的,有关部门将按照“车容不整”服务违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按照此项规定,出租车顶灯应当居中装置,底罩与车辆保持平衡,形状为三角柱形,外壳颜色为白色。正反立面印刷企业字号,企业字号与车辆所属单位的简称一致,字数限

在4个以内。两侧面印刷“TAXI”,可在适当位置设置企业标志,不得设置广告。顶灯原则上每年定期更换1次外壳,凡是检审、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经营单位要定期对其进行维修保养,保持清洁、完整、明亮。

  据介绍,一级一类和1000辆出租汽车以上企业(包括联盟)可申请并经市客管处同意后自行设计顶灯式样,除企业可自行设计顶灯外,从2006年7月1日起其他企业出租汽车必须装置统一规格、式样的顶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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