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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弗”信息实行每日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1:05 华商网-华商晨报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出现“欣弗”不良事件省份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及时报送有关情况;自8月10日起,实行“欣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每日16时前,各地要把截至当日12时前的有关情况和工作进展书面报送卫生部。如因相关药品清点控制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新发相关不良反应病例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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