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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下载的诗用作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1:06 华商网-华商报

  西安昌泰广告有限公司在策划一个广告时,使用了从网上下载的由王明光(网名“常谈老生”)创作的《七律·关中八景》8首诗。王明光认为,广告公司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作品,侵犯了他的著作权,于是将昌泰公司及使用了该广告的公司一同告上法庭,索赔20.72万元。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当庭判令侵权单位支付2万元。

  昨日庭审中,原告王明光称被告西安立丰企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立丰(

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西安市东二环南段开发的立丰国际购物广场竖立的两块路牌广告以他的作品《七律·关中八景》8首诗为主要内容,均未署名。该广告是西安昌泰广告有限公司制作的。竖立时间已经超过半年。他认为,被告未获许可,擅自将8首诗用于商业广告,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20.72万元。昌泰公司称,广告内容是设计人员从网站上下载的,当时网站上并没有作者署名等内容,设计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无侵权的主观故意。

  法庭当庭调解无果后作出宣判:认定立丰集团不构成侵权,立丰房产公司及昌泰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判决立丰房产公司、昌泰公司立即停止对王明光作品的侵权行为;并在王明光指定的媒体公开道歉;昌泰公司支付王明光2万元(含合理开支),立丰房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报记者要露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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