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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新增集中供养万名五保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1:49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刘燕娟 实习生 赵宗义

  本报8月9日讯今天,记者从2006年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获悉,下半年,我省在加强对城市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的监管的同时,将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力争年内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

  城市低保人均补差年底达75元

  省民政厅厅长余长明指出,今年上半年,我省城市低保月保障135万人左右,1—6月发放低保金5.236亿元,月人均补差67元。全省城市低保配套资金预算增长15%%以上。此外,农村低保制度也在72个县(市、区)建立,较去年增加26个县(市、区),继长沙之后,常德、郴州、湘潭已在全市全面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在50个县(市)继续开展;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已扩大到105个县(市、区)。

  下半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制订城市低保对象补助调整方案,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标准,力争年底全省人均补差水平达75元,同时在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

  全省发放春荒救助款7300万元

  “今年以来,我省虽然没有遭受全局性的灾害,但局部地区灾情十分严重。”余长明表示。6月份以来,中央和省本级已下拨1.66亿元救灾资金和一批救灾物资,并组织开展了赈灾募捐活动,目前已接收捐赠3600余万元,加上市州、县安排的救灾配套资金,基本确保了灾民有临时住处、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得到及时医治。目前,全省共发放灾民生活救助卡71万张,春荒救助款7300万元,救助灾民199万人。

  省民政厅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地方对救灾资金存在扩大使用范围、不严格执行标准、带帽过多,甚至有档案和账目不清等问题。余长明要求,下半年,各级民政部门把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摆在首位的同时,要严格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严禁挪用、截留救灾资金,对违者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年底新增集中供养1万名五保老人

  今年上半年,省本级新增五保供养经费为1.03亿元,五保对象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待遇有所提高。省民政厅还按照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96元的标准,共下拨五保医疗经费355万元,缓解五保对象就医难问题。省、市、县、乡还投入农村敬老院改扩建资金1.13亿元,300所敬老院改扩建工程进展顺利,目前已有34所竣工。

  根据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省民政厅确定了今年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将重点支持300所敬老院、28所福利院(福利中心)、33所光荣院、13所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1所殡仪馆建设。“特别是要加快敬老院建设,确保全省300所敬老院改扩建任务10月底前完成,年底新增集中供养1万名五保老人。”余长明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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