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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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2:59 人民网 |
人民网8月10日讯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决定从2006年8月起开展“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为加强对“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指导,成立由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领导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协调处理评选表彰活动当中的问题。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全国律协为组织委员会的成员单位。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全总法律工作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方案的实施;宣传组设立在全总宣传教育部,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宣传工作。 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候选人的审议和评选工作。每届评审委员会由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指定的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20人组成。 来源:人民网-中国工会新闻(责任编辑:张玉珂)[打印正文][给编辑写信][E-mail推荐]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新闻检索新闻排行榜1沃尔玛在华组建工会为何“捷报”频传? 2连云港将启动"金蓝领11525"工程 3103名劳模赴北戴河休养 其中16位农民工劳模代表 4公积金挪用大案频曝,“安居钱”安全运转靠什么? 5“沃尔玛职工建会是完全符合《工会法》的” 6徐德明在沃尔玛晋江店工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7沃尔玛职工依法建工会再添南京深圳两家 8劳模的一封家书 9王兆国:弘扬劳模精神 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10“看到她,我们心里就温暖” 精品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