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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六旬华妇受辱获关注 3华裔律师免费为其申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4:2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多伦多年近60岁的华裔新移民林女士自认受到老板不公解聘、后又遭受警察粗暴对待,被送往精神病院受辱的事件, 获得当地华人社区的关注,目前已有三名华裔律师表示愿意免费为其讨公道。

  据悉已有三名华裔律师主动表示愿为其免费讨公道,或组成律师团集体行动。但律师强调,需仔细听过林女士叙述后再向媒体发布他们将采取的行动。

  《世界日报》报道称不希望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说,暂时不便公布律师的姓名,要等律师与林女士详谈过再统一对外发布消息。该消息人士认为,律师看过材料后决定接手这个案子,至少说明该案子有可“打”之处。因为没有一个专业律师愿意浪费时间在无意义的案子上。

  该消息人士表示,他已经与林女士所住地区的省议员菲腊士( Gerry Philips)办公室和密市市长办公室联系过,向他们反映情况,现也在等待回应。可惜华裔议员黄志华在香港、而邹至惠在渥太华没有联系上。

  据早前媒体报道,年约 60 岁的新移民林女士在一家清洁公司打工,五月底当她在此做工接近四个月时被老板解聘。林女士当时因不愿失去这份工作而不理会老板的话继续做工,被老板报警叫去的警察送到了精神病医院。

  皮尔郡警方发言人 Pete Brandwood 对华裔媒体关于“林女士为何被送精神病医院”询问的回答是::当地警员当日接报到林女士的工作地点后,随即根据她当时的情绪及表现,而引用“精神健康法”(Mental Health Act)把她逮捕,然后送她到医院接受诊治。

  当地警方发言人说,警方当日的记录显示,林女士当时情绪激动,曾用头撞向地面,试图伤害自己。警员基于她当时的精神状况,判断她会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危害,所以马上把她制服并带离现场将她送到医院。随后的一切全交由院方处,林女士是否需要留院接受精神病治疗,也是由医生按她当时的精神状况而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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