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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权势的高墙让我看到弱者的可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4:35 南方网
  中国青年报网络版 乾羽

  只因货车刮坏了江西省广丰县建设局局长私宅外墙的几块瓷砖,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县洋口镇一村民在县交警大队调解时,竟被告知要支付4000元。(《人民日报》8月8日)

  这是强者对弱者的欺辱。此处,我之所以没用欺负而用欺辱,是因为强者的表现,已经对弱者造成了侮辱。本来,在刮墙事件发生后,局长夫人完全可以在理性的交流中获得

赔偿,或者以尊贵的身份为威慑赢得“暴利”。但是,我们看到,在村民愿意放血赔付500元的情况下,她依然不能满足,而是要通过更唬人的法律手段,来实现对村民的处罚。其真实的用意无非是让村民知道其厉害,自认无能力。

  这是执法者对弱者的漠视。当纠纷发生后,我并不知道交警是否嫌贫爱富,但从其在没有办理暂扣单的情况下就扣车的行为,和不考虑村民的承受力就默认鉴定费的表现中,能够感受到他们对弱者的漠视。如果他们执法的目的是化解矛盾,那就应该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找一条解决问题的最简易、最节约的途径。而事实上,他们明显偏袒强势一方。

  对于弱者的权利而言,由强者霸道而造成的欺侮,是其在道德领域的遭遇;由执行不利而造成的漠视,则是其在法律领域的遭遇。在这种上下交困中,弱者的权利如何保证和伸张也就成了一个问题。(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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