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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币乱棍打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5:12 南方周末

  □王力

  由于一周收到两张假币,昆明一家杂货店的女老板在橱窗里愤怒地贴出一张标语:“使用假币者,不报警,乱棍打死”。此标语被媒体曝光后,近些天闹得沸沸扬扬,女老板也成了众矢之的,当作被抨击、教育的对象。

  银行方面说:鉴定货币是真是假,需要到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进行,无论是普通机构、单位,还是企业、个人,无权对“假币”验明正身。

  专家学者说:贴这种带有恐吓内容的标语,是城市文明之羞。它违反了公序良俗,欲图动用的是私刑,与违法行为的惩罚权专属于国家公权的现代法治理念相悖。

  律师说:收到了假币,又不愿上缴银行的———如果你想办法把它花出去,轻则处以治安处罚,重则以使用假币罪论处;如果你留在家里收藏,就涉嫌持有假币罪,即使构不成犯罪,也会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或罚款。

  在大伙的苦口婆心帮教下,女老板似乎并没有提高认识。媒体转她的话说:“贴这张标语,只是提醒那些花假币的,不会真把他们打死,那是违法的。还别说,最近拿假币来买东西的人少了。”而街对面的另一位老板,手持着刚刚收到的一张100元假币,竟激动地对记者表示:“我也要像她那样,写一张‘乱棍打死’的牌子挂起来,太鬼火了!”

  事件进行到这里,就一波三折了。银行、专家、学者、律师们发表的见解,个个方向正确,话也讲得头头是道,但他们几股力量拧在一起,竟没让卖小杂货的商家心服口服,为什么?答案其实很简单———尽管谁也不希望对假币及使用假币者的处治,发展到混乱无序状态,但这些七嘴八舌的权威人士,自始至终没有提出一个实质性的可供选择方案。收到假币的商家究竟应该怎样做,才合理合法?

  上缴银行吗?请作个调查,有多少人愿意在这大热天,撂下生意,汗流浃背地奔赴银行,抽号排队,等待签字画押?据说商业银行已经提供“上门收缴”服务了,是真是假?多少面值的假币“上门”?10元、20元的来不来?上缴的假币多了,他们会不会同时带来警察,把咱请到局子里去?

  及时报警吗?抓不到现行,等警察赶到,现场、证据都已经不在。想抓现行,那得有勇气揪住使用假币者。如果对方人高马大,人多势众,警察又片刻之间苦苦盼不到,咱为了一二十元、百八十元的假币,犯得着搭上洒热血的风险吗?如果人揪不住,医药费是否还得自个儿负担?

  不要冷嘲商家小心算计。这几天,昆明一家媒体随机采访了28位各种年龄及身份的市民,其中有26名受访者都有遭遇假币的经历,但得知自己手中的钞票是假币,尤其是大面额时,很少有人会选择主动上缴银行,而是想方设法地花出去,或者生吞横咽留下“收藏”。而银行方面也证明了这一点。昆明一工商银行人员称,她在银行已经工作了5年之久,还没有碰到主动上缴假币的情况。

  看来,尽管百姓对假币深恶痛绝,但他们自认为,与现实生活打交道得来的常识与方便,远比来自银行、专家、学者、律师们的见解受用。而公权之所以不彰,私罚之所以不止,更因为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实际执法,对假币犯罪的打击和惩罚力度并未形成应有的震慑。面对假币治理成效远远低于公众期望值的无奈现实,百姓若不以语言为棍棒宣泄情绪,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他们还有什么更恰当、更理智的选择?

  当然,暴力标语是不可取的。它是法治社会之尴尬,也不可能把假币彻底杜绝在门外。要有效遏制假币的滋扰和泛滥,除了需要提高防伪技术含量,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之外,还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反假指导、宣传活动,发动群众主动上缴假币,或是积极举报监督,尽快建立纵横交错的反假网络。但事实上,这些年来反假工作一直实行“内紧外松”的原则,反假宣传有若蜻蜓点水,上缴假币既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又享受不到快捷方便的服务,举报监督更是缺乏相应的鼓励和保护措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币的生存空间和暴力标语的禁而不绝。这些,都值得有关部门反思。

  (P117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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