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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再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5: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单职工20万元,双职工40万元;只要还清贷款就可以继续申请

  本报讯(谢卫东 曾曾)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再度提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贷额度由原来的最高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双职工可贷额度由原来的最高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据介绍,自8月9日起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贷款客户可按调整后的额度申请贷款。而对于以前签订合同的职工,由于贷款额度已经生效,房屋也已经进行抵押登记,不可以更改合同提高额度。

  据计算,目前职工申请一笔40万元、2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申请商业性贷款少支付利息62037.86元。

  有关负责人说,只要职工没有公积金贷款余额,也就是说以前没有用公积金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就可以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不论是第二套或是第三套房屋。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拓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1-7月共为4701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5亿元。截至7月底,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32.7亿元,个贷使用率达79.85%,居全省同行业第一,逾期率仅为0.029%,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月在苏州召开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经验交流会上,该中心得到建设部的肯定。(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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