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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制"水炮"炸鱼 诏安一渔民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6:06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刘丽英 通讯员 罗钱粮 许佳萌) 昨日下午,诏安县四都镇渔民杨某因涉嫌私藏爆炸物品及屡次下海炸鱼,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2004年1月,杨某打听到云霄县陈岱镇竹港村一名叫“阿粉”的妇女有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出售,便连夜向“阿粉”购买了雷管27枚、炸药5公斤、导火线0.5米,然后制成“水炮”,先后7次偷偷出海炸鱼,“战果”颇丰。

  8月8日下午,诏安林头边防派出所民警在对杨某家突击检查时,发现衣橱内藏有雷管15枚,导火线3节。

  杨某说,这种“水炮”威力极大,扔进水中爆炸形成的水柱约8米高,一个“水炮”最多可炸到50公斤的鱼。

  边警告诉记者,利用雷管、炸药在海上炸鱼不仅损坏了海上养殖户的利益,对他人及渔民安全也构成极大威胁,是公安部门严令禁止的行为。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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