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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费首次援助 两名伤残外来工受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6:06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有关人士说,支付不起数百元鉴定费的贫弱者为数不少

  本报讯(记者 廖桂金)8月起,我市司法鉴定援助纳入法律援助范畴。昨天,这项全国首创的做法惠泽两名困苦的外来打工者。

  根据《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援助工作的意见》,今后,只要是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法

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以及司法救助对象,都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费由政府“埋单”。

  陈怀×,一名来自贵州的打工者,躺在床上苦等救命钱已经一年了。去年7月18日夜,台风即将来临,陈怀×所在的装修公司通知她赶紧从工地临时住所撤出,到隔壁工友家借宿。手忙脚乱中,陈怀×一脚踏中通风孔,踩碎了盖在上面的破旧胶合板,从三楼摔到二楼,腰部骨折。

  医院要求动手术,可陈怀×掏不出钱来,只能躺在观察室拖着。23天后,躺在医院的费用她也出不起了,不得不回家躺着。后来,家属偷偷将陈怀×送到另一个医院,一问彻底治疗得4万元,只好又回家了。

  陈怀×所在的公司只付了4700元的医疗费。陈怀×找到法律援助中心,将所在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了,但陈怀×一家却交不起区区数百元的伤残鉴定费,索赔官司一度难以进行下去。

  前两天,援助律师告诉陈怀×的丈夫,鉴定费可以获得援助了。昨天,这个一脸沧桑走投无路的男人赶紧来到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办手续。

  昨天,雷华×也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伤残鉴定费援助。他也是从工地上摔下的,如今落下了残疾。每月收入才六七百元的女朋友不想再苦撑,决定帮雷华×到官司结束,然后就“弃暗投明”。雷华×说:“我真不知道后半生怎么过,无论如何,也得打这场官司。”

  昨天,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吴萍说,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支付不起几百元、数千元鉴定费的贫弱者比比皆是,司法鉴定费纳入法律援助真的很有必要。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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