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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弗”不良事件信息实行日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6:13 深圳晚报

  国家卫生部8月9日发出通知,要求出现“欣弗”不良事件省份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及时报送有关情况;自8月10日起,实行“欣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每日16:00前,各地要将本省(区、市)截止当日12:00前的有关情况和工作进展书面报送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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