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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监督建筑项目 不达节能标准被勒令停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16:27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8月10日电(记者赵大勇、朱晓光)近日,记者随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几名质检员来到历山路一处在建楼盘。质检员李霖霖拿出一把细柄小锤,将锤柄用力插进刚刚抹完灰浆的建筑外墙面。他仔细看了看深度,满意地点点头。“灰浆里面是铺设的外墙保温材料,厚度符合设计标准。”他回头对记者解释说。

  今年5月以来,李霖霖和他的30多个同事马不停蹄地奔波在济南1500多个建筑工地上

,从保温材料进场开始一直检查到最后安装门窗,最多的时候,一个工程的进度未及一半,他们就去了20多次。

  为严格执行新的建筑节能标准,山东对建设项目实施全面覆盖图纸审核、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实时监督制度,一旦发现建筑能耗未达标就要勒令停工。

  据济南市建委介绍,实施全过程监督以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章的建筑项目占全部在建项目的20%,这些项目全部被处以勒令停工、限期整改等处罚,直至达到节能设计要求。

  从今年6月1日起,山东省开始执行新的建筑节能标准,新标准规定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标准为50%,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为65%,都高于国家要求。

  为使节能标准不再成为一纸空文,防止一些建筑商在节能指标上“偷工减料”,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标准的实施,全过程监督就是其中关键的一项内容。山东还规定,对节能设计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把住设计关;工程项目施工中,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按计划对项目节能施工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专项检查报告,把住施工关;未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把住验收关。

  山东省建设厅墙改与建筑节能办公室高级工程师韩保华说:“这种全过程监督可以有效解决建筑施工过程中‘两套图’、擅自变更设计等老大难问题。”

  据介绍,2005年,山东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达到节能标准的仅40%,个别地区不到1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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