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一篇正面报道的反面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20:00 光明网
金海燕

  为了争地盘,7月21日一伙人在大路上持刀斗殴,为害一方。安徽庐江县警方主动出击,一举摧毁了这个街头恶势力团伙。截至8月1日,已抓获6名团伙成员。(8月4日《江淮晨报》)

  面对街头恶势力团伙的持刀斗殴,警方能“主动出击”,在发生斗殴的当天,就“引起了该县警方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专案组”,并在第二天就把该团伙的一名主要成员王某

,在庐城的某宾馆抓获。这样的“主动出击”,可谓雷厉风行,而且成绩卓著。从字里行间都能感受到记者对这次“主动出击”由衷的赞扬之情,这样的消息,无疑应当是一篇正面报道,然而,作为一个读者,却由此生出了一点反面思考。

  据报道说,从今年3月以来,这一街头恶势力团伙在庐城地区为争地盘,已经聚众斗殴达12起,先后伤9人。例如3月12日晚,在庐城朱墩村大转盘处,这此人持砍刀、钢管,包租两辆面包车,将一人砍伤,并砸坏那人的汽车;3月23日晚,在庐城蓝天网吧附近,这些人又将认为与自己有“结子”的一人砍伤;同天晚上,该团伙又窜至庐城苏果超市门口把另一人砍伤;5月21日下午,他们在庐巢路冶山段拦停一辆开往上海的大巴车,将一人拉下车砍伤。这些活动都发生在县城的大马路上,或是发生在交通要道的“大转盘”处,或是发生在人来人往的网吧、超市附近,从3月到7月下旬,历时4个多月,其作案手段都是团伙持砍刀、钢管等凶器,其后果都有人被砍伤,为什么在发生第一次、第二次,哪怕是第七次、第八次团伙斗殴的时候,警方不“主动出击”,而要他们“斗”满“一打(12次)”时,才主动出击?是前11次和斗殴,警方一无所知?当然不是。第12次团伙斗殴以后,因为“引起了该县警方的高度重视”,在当天就圈定了抓捕的目标,第二天就抓住了团伙的一名头目,足见当地警方对这伙作案人早已心中有数。

  如今有一些地方滋生了一些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他们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祸害。但从已经打掉并被送上法庭的这些案件来看,有些固然有着合法的外衣,有些更有当地某些权势人物充当保护伞,束缚了警方的手脚,然而更多的却是因为在这些团伙出现之初,没有“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认为只是社会小混混的一时冲动,殊不知,正是由于一些地方对这种苗头缺乏“高度重视”,才使一些阴沟里的泥鳅,翻出了大浪。

  应当承认,庐江警方迅速破获的这个团伙,虽然已经作案12次,终究还没有形成一股强大的恶势力,能够“主动出击”自然值得称道。然而,如果能够更早一些采取“主动”,岂不更好。须知;多一次街头的斗殴,就多一个被打伤的受害人,百姓就多受一次惊吓,社会就多一份不安宁,作为百姓,但愿警方能在第一次、第二次出现团伙斗殴时,就“引起高度重视”,别等到第12次再“主动出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