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齐齐哈尔警方擒获沈阳特大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案主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20:03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8月10日电(记者梁冬)记者10日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获悉,2003年震惊全国的“1·18”特大持枪爆炸杀人抢劫银行运钞车案主犯张显光8日在齐齐哈尔落网。张显光系本案唯一在逃嫌疑人,此前涉嫌案件的4名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并伏法。

  2003年1月18日17时50分左右,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发生特大爆炸事件,运钞车被炸,3人死亡5人受重伤,220万元人民币被歹徒抢走。案发后,公安机关

通过大量侦查工作确定,此案与2001年1月10日发生在沈阳市邮政局某储蓄所门前的特大持枪杀人抢劫运钞车案,同为一伙歹徒所为。经过21个昼夜的全力追捕,除张显光外,涉嫌“1·18”特大持枪爆炸杀人抢劫银行运钞车案的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李彦斌等4名嫌疑人落网。

  2003年4月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88年8月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张显辉、张显明、张显光(在逃)兄弟及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李彦波、李彦斌兄弟等人,为攫取钱财纠集成为犯罪团伙,疯狂实施犯罪行为,先后在沈阳市、哈尔滨市制造了两次抢劫银行运钞车案及一系列持枪、持械拦路抢劫公民财物案件,共抢劫作案7起,致死5人,重伤4人,轻伤6人,抢劫数额总计330多万元。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被告李彦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时过3年,张显辉、张显明、李彦波、李彦斌等4名案犯已在案发当年伏法,但主犯张显光则始终在逃。今年8月7日,齐齐哈尔建华公安分局黎明派出所民警孙亚强、杨泽忠在开展基础工作过程中从本辖区一群众中了解到,一个居住在建华区、名字叫吉春林的外来人员曾经在外地实施过一起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件。建华公安分局局长马佳泉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布置民警到吉春林暂住处蹲守,并调集全国各地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件及在逃人员资料进行分析。8月8日下17时30分,那个自称吉春林的外来人员回到住处,在周围守候的公安人员立即将其抓获,并从其住处搜出了电雷管20枚、尖刀1把。建华警方通过分析相关资料发现,那个自称吉春林的外来人员就是2003年沈阳市“1·18”特大持枪爆炸杀人抢劫银行运钞车案主犯张显光。(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