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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外地动手术引官司 副院长是"走穴"还是正当行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0:5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柳州讯(记者王克础)广西一起医疗纠纷案,引起了自治区司法厅、中央电视台的关注,广西区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特指派两名律师为患者提供法律援助。8月9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医院请来南宁专家主刀

  今年56岁的邓汝民,是柳州市肉联厂工人。2005年5月13日,他因身体不舒服,到柳州市工人医院(下称工人医院)作胃镜检查,被确诊为贲门胃底癌。

  法庭上,邓汝民诉称,他于当年5月16日住进工人医院,该医院普外科副主任黄世锋对其家属说,必须赶快手术,否则会出现癌细胞扩散。做这种手术,最好是采用腹腔镜微创手术。这是目前最好、最先进的手术方法,其优点是创伤小,恢复快。手术不是太复杂,整个过程只需3个小时。术后两三天就可活动自如,半个月后即可出院。只是费用稍高一点,预计要1.5万元左右。

  黄世锋介绍说,广西某医院副院长、教授黄某是这种腹腔镜微创手术的专家学者,有绝对的把握,为保险起见,最好请他前来主刀。

  听了对方这一番话后,患者家属同意了。5月22日,在黄某的主刀下,医院对邓汝民进行腹腔镜微创手术,手术时间用了7个小时。5月23日凌晨4时左右,患者出现气胸,接下来又出现胸腔积液、肺部感染、呼吸困难等,患者几度面临死亡的威胁。

  当年6月8日,工人医院见出现这种情况,便将邓汝民转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经该医院确诊,邓汝民为贲门癌术后食管胃吻合口瘘(约0.9厘米)、腹部感染、双侧胸腔闭式引流术后左侧肺不张等。在经过长达近70天的治疗,花费了10多万元医疗费用后,患者的病情才有所好转,吻合瘘关闭。不过吻合口粘膜粗乱、左侧胸膜增厚、积液等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是“走穴”还是科研手术

  患者家属认为,由于对方手术不当,造成患者左胸腔膈肌瘘、术后食管胃吻合瘘的后果,不仅加重患者的药费负担,也造成了患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的功能障碍。对此,工人医院及黄某两被告应负全部的过错责任,应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万多元。

  对于患方的说法,医方认为,他们在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没有过错,患者术后的病症是手术不可避免的并发症。

  患方举证说,这起医疗事件经过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造成患者术后胸腔积液等多种不良后果,工人医院等医方存在过错,应承担过错责任。

  医方辩称,这份鉴定结论有误,他们不认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患方指出,工人医院请不属于其医院的黄某前来主刀,而黄某又没有其单位广西某医院的指派证明,是属于个人行医行为,是属于“走穴”。

  黄某的代理人说,黄某从南宁到柳州行医,是得到其所在医院同意的,有单位证明为依据。

  对于这份证明,患方反驳说,这份证明最后落款只有“同意……”几个字,却没有签下哪一位领导的姓名,不符合证明格式。也就是到底是其单位哪位领导同意,应该签有同意人的名字才对。

  有没有向家属索要“红包”

  患者家属说,在工人医院做手术时,他们除了交给医院6800多元医疗费用外,黄世锋还额外收取3000元“红包”,说是给主刀医生的费用。

  医院方说,他们从来没有向患者家属索要“红包”。

  患方说,今年3月29日,中央电视台记者对工人医院采访时,黄世锋面对中央电视台的镜头承认了收受“红包”3000元的事实,但其解释说,是用于请黄某吃饭以及其来往的车费花掉了。这些事实录像带中还有呢。

  医院方代理人说:“那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黄世锋没有告诉我。”当天,庭审一直进行到晚上8时才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判决。编辑:王香菊作者:王克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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