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禁止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2:51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志勇报道:记者8月10日从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8月至明年1月,我省将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对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安委会要求,要在认真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氯酸钾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严格的氯酸钾流向登记制度,不得向不能

证明用途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氯酸钾,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销售氯酸钾时,必须查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流向登记档案留存三年备查;生产烟雾类、摩擦类产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购买氯酸钾时,应向销售单位出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配合销售单位做好氯酸钾流向登记工作,购买的氯酸钾不得转卖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