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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盖“暗算”的士引发连环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5:18 今日早报

  井盖“暗算”的士引发连环官司

  受伤乘客欲起诉车主,车主已起诉市政

  □通讯员 西法 实习生 翟学佳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事情过去快一年了,但路中间的一块窨井盖,却让杭州出租车车主余女士与当时的两名乘客,以及窨井盖的管理者杭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市政公司”)卷入了连环诉讼。

  窨井盖顶起出租车半米高

  去年8月29日凌晨1点55分左右,余女士雇用的司机搭载着外地来杭的马某和吴某两位乘客,在曙光路由西向东行驶经省音乐厅门口附近路段时,突然车底发出很大的碰撞声,出租车被掀起半米高,冲出30米左右才停住并一直冒白烟。坐在前排副驾驶室的乘客马某情急之下推开门跳车。

  司机下车后马上转回沿路仔细查看,发现路面上有一个窨井盖,周围的水泥全都碎了。而这块窨井盖所在位置,正好是车弹跳起来的地方。事故中,车底油管破裂,流淌的汽油从窨井盖开始,一直洒到最后刹车的地方。“肇事者”是路中间的窨井盖无疑。

  事故造成两名乘客受伤,伤势较重的马某腰部脊椎骨折,而出租车也底盘严重受损。余女士先后赔偿和支付各种费用近4.3万元。

  司机没责任索赔成难题

  交警部门根据现场情况也认为司机在此次事故中并没有责任,因为车辆曾向保险公司投保,如果责任在司机,保险公司会赔钱,但如果司机没责任,保险公司就不管了,要找责任方赔。

  不得已,余女士以所挂靠出租车公司名义(出租车权属公司),并以财产损害为由将窨井盖的管理单位杭州市政公司告上法院,要求索赔其已赔偿和支付的近4.3万元。

  余女士认为,正是由于市政公司疏于对窨井盖的管理,才造成其车辆受损和车上乘客受伤害,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月8日,西湖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杭州市政公司,该公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法院的传票,因此对此事不便发表评论。

  因为后续治疗和其他赔偿问题与余女士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事故中伤势较重的乘客马某也准备向法院起诉余女士,而余女士将向市政管理部门追偿损失。官司还要接着打下去。(11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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