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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新《国籍法》让少数民族获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6: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据印度尼西亚《国际日报》10日报道,9日生效的印尼《国籍法》取消了旧《国籍法》中一些针对少数民族的歧视性条款。

  报道说,与荷兰殖民统治时期制定的《国籍法》相比,新《国籍法》取消了对华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种族、性别和婚姻方面的歧视性条款,规定凡出生在印尼和未接受外国国籍的人均为印尼国民,所有种族和社群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已于7月11日获得国会通过的印尼新《国籍法》从8月9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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