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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挂靠,不便民为何还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8:18 兰州晨报

  省消协昨召开新闻通报会再次呼吁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改变“土政策”

  本报讯(记者张隆实习生王邵丹)今年4月10日,《兰州私家车不姓“私”》的消息经《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再经央视及省内外多家媒体报道后,让兰州市许多私家车车主叫苦不迭的“兰州私家车不姓‘私’必须挂靠”的政策在全社会引起了轩然大波。

  省消协根据有关报道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兰州的私家车“必须挂靠”提出六大质疑,并立即向省政府法制办、省纪委纠风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兰州市公安局4部门递交了《关于兰州市私家车挂靠管理抑制汽车消费的报告》,建议有关部门纠正“私家车落户必须挂靠到法人单位或各区‘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服务中心’”的规定。

  8月10日,省消协召开新闻通报会,向兰州媒体通报有关情况时,再次呼吁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从方便于民的高度出发,改变这一不便民、无法律依据、不符合我国鼓励发展小排量经济型轿车从而刺激汽车消费等政策的管理办法。

  现状

  挂靠管理已近10年据了解,兰州市私人车辆挂靠管理办法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目的是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公安机关至少可以找到车辆的管理单位。而兰州市实行车辆挂靠管理办法,是因为省交警总队没有出台私家车落户在个人名下的具体规定。其实早在2002年8月,省交警总队专门就此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私有车辆挂靠到驾驶员服务中心或其他单位。然而,兰州市车管部门的做法依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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