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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内建五百农村法律服务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8:4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10日讯 记者张亦嵘 李松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为满足农民日益迫切的法律需求,年内,市司法局将率先在各区县建立500个由司法所依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会法律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法律服务室。今后,在推广大兴区今年四月开展的新农村法律服务室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市所有行政村逐步建立这一农村法律服务机构。

  据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友江介绍,法律服务室,是司法所依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会法律志愿者共同参与,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机构,设固定服务人员和流动服务人员。工作室负责人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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