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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文骗取图书订购费 省教育厅:及时举报 谨防上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9:10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孙艳芹)近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冒用省教育厅名义制发的公文,标题为《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的通知》,骗取图书订购费。昨日,省教育部门下发通知,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谨防上当受骗。

  省教育厅指出,伪造、变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违法犯罪行为。此次被非法伪造的公文无文号,内容为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名进行图书征订。

  省教育厅提醒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提高警惕,发现类似伪造、变造公文的,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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