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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幼女在小卖部重度烫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9:20 兰州晨报

  两岁幼女在小卖部重度烫伤

  店主拒绝承担任何责任伤者父母向

两岁幼女在小卖部重度烫伤

  法院提起诉讼索赔2.8万

  6月27日,年仅两岁三个月的幼女小燕(化名)在白银区一小卖部不慎摔倒坐在了小卖部电饭锅滚烫的开水中,致身体烫伤面积达30%,属重度烫伤。事后,店主人除给了小燕家人200元钱外,再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无奈之下,小燕家人将店主告上法庭。8月10日,该案在白银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期宣判。

  事发:两岁幼女突遇横祸

  据小燕的父亲马亚龙介绍,他老家在会宁县刘寨乡,今年由于天旱庄稼又不好,便带着妻子和孩子来白银想找一份活干,租住在白银区毛巾厂什字附近一民房内。6月27日上午11时许,他的女儿小燕拿了钱到附近一小卖部去买东西,不料在后退时不小心坐在小卖部的电饭锅内,当时,小卖部女主人正在电饭锅内煮芹菜,锅内滚烫的开水将孩子背部、臀部等大面积烫伤。事发后,女主人很快和他取得联系,由于小孩烫伤较为严重,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议转院到兰州治疗,但受经济条件所限,他们不得不采取保守治疗,将孩子送入一私人诊所治疗。当晚11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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