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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份下游天然气分销合同昨日签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9:34 南方日报

  首份下游天然气分销合同昨日签署

  居民终端价格要由政府定价尚未明确,企业之间“照付不议”

  本报讯(记者/刘静实习生/钱婷通讯员/卢绍琨陈裕东魏东海)记者从市煤气公司获悉,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首批下游天然气分销合同,已于昨日按照“照付不议”的

国际惯例签订。当天下午,广州市天然气项目经营业主单位、市煤气公司分别与广州番禺煤气有限公司和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分销上游公司供应的天然气合同,标志着广州市天然气销售和运营的良好开端,也标志着这两家燃气经营公司共5万居民用户和60多家工业、工商用户很快就可以用上广东LNG项目一期天然气。

  在昨天的签约仪式上,番禺煤气与南沙燃气正式成为广东LNG项目广州一期气量分销商户。分销商户代表表示:“我们抓住了天然气入穗这个难得的契机,确保了燃气用户能够与广州大管网同步用上天然气。我们将在居民用户、工业、工商等用户中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番禺煤气有限公司有3万多户居民用户及38户工商业用户,使用气源为管道液化石油气,用户分布在南村、新造、化龙、大岗、榄核、东涌等6镇。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的居民用户有1万多户,工业、工商用户20多家,使用的气源为代天然气。

  据广州市煤气公司负责人介绍,按照合同约定,市煤气公司每年向两家燃气公司供应天然气量将逐渐增加,至2010年每年向广州番禺煤气有限公司供应的量将达8500吨,向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的量达30000吨。目前,这些分销量不会给市煤气公司本身的供气造成影响。具体供气的时间则要视番禺煤气和南沙燃气公司接收工程的进展而定。

  据了解,广州市煤气公司与上游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公司签订的《天然气销售合同原则协议》也是按照“照付不议”的原则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大鹏公司第一供气年度将向市煤气公司供应天然气12.8万吨,以后逐年增加,至2010年稳定期为41.2万吨。按照广州市现有用气量和天然气置换计划,可以满足广州市现有居民用户、工商公福用户的用气需求,同时还有余量可以向其他领域供应。

  据了解,这次签订的分销合同,并没有明确天然气的具体分销价格。关于价格问题,签订合同的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待政府具体定价出台后,再执行政府定价。

  广州市煤气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分销合同的成功签订,实际上是相关单位历经多年的工作成果。市煤气公司强调,作为广东液化天然气项目广州地区唯一的业主单位,会肩负起向广州市供应天然气的责任。目前,市煤气公司正努力扩大气源规模,以满足广州市其他区域或广州市其他管道燃气公司用户的需要。

  昨天,负责广州市燃气管理的广州市市政园林局也表示,广州市管道气用户最终将全部用上天然气。燃气经营企业之间签订“照付不议”的天然气分销合同,将有力推动广州地区的天然气普及和利用。

  名词解释

  “照付不议”

  买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天然气质量和双方约定的数量,获得卖方供气量的保证,不间断地购买卖方的产品,无特殊情况下买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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