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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商务局建楼迷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9:36 大河网-大河报

  

濮阳县商务局建楼迷雾
■集资建好两年多的楼房,职工望穿秋水却不能入住■361.08万元的建楼款,有166.08万元至今不知去向■两个局长在另建的一个神秘“小黄楼”里都曾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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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濮阳县城一黄金地段,濮阳县商务局盖了一座商住两用楼(商务局职工称其为服

务南楼)。这个服务南楼被团团迷雾笼罩:房子已盖好两年多了,职工却无法入住。为盖这座楼房,该局筹资361.08万元,但除了已付施工队195万元,有166.08万元不知去向。而且还欠施工队工程款85万元。就在服务南楼还没有解决好问题时,在该楼的旁边,又悄无声息地“冒出”了一座无任何手续的四层“小黄楼”,这种每套160平方米的“楼中楼”,原局长和原主管基建的副局长每人都曾有一套。

  职工

  盼住房望眼欲穿承诺三月等两年

  濮阳县解放路南段,是该县的黄金地段,矗立着一座中间6层、两侧5层高的崭新楼房。据濮阳县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这座楼所在的位置,原是濮阳县最著名的二旅社所在地。2000年前后,这里一楼门面房每间房租金就达1000元,二楼旅社也生意红火,天天顾客爆满。2002年3月前,濮阳县原商贸局领导瞅准发展时机,果断决策,将原服务南楼拆除,建新服务南楼。服务南楼由商务、盐业和县供销社三家联合开发,商贸局与工程队签订协议,由他们垫资建设,工程队要60%的产权,商贸局要40%的产权。建成后按照比例分楼房,商贸局得到住房22套,一楼门面房15间。

  2002年3月,濮阳县商贸局撤销,成立濮阳县对外经济合作局(2004年8月改为商务局),王文章任局长。据王文章讲,工程队要求60%的产权,很多职工认为不合理,于是他们推翻了原来的协议,自筹资金建楼。

  濮阳县商务局一位中层干部今年8月8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清楚地记得当时全局职工大会上王文章局长的讲话。王局长说,他们自筹资金建设,可以挣400万元,还可以给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但是,如让施工队垫资,分60%的产权,他们只能挣200万元。他号召职工集资,谁不交要处分谁。大家东挪西凑,按时交纳了集资款。

  在商务局职工的热切企盼中,服务南楼于2002年8月动工。2004年3月,服务南楼建成。

  2004年3月30日上午,该局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购房动员会,21名职工每人可以买一套。局领导承诺,交了购房款后3个月,水、电、路“三通”后就交付使用。但是,时至今日,时间已经过去2年零5个月,商务局的职工还没有搬进新房。

  猫腻

  筹资361万元房款166万元不知去向

  集资了房款却住不上新房,商务局的职工很生气。后来他们了解到,是因为商务局有85万元的工程款没有支付,工程队不交钥匙。

  濮阳县商务局一位知情人向记者历数了建房款的筹集情况。2004年3月30日上午,该局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当天的会议记录显示,主管基建的孙副局长首先向职工通报了楼房的建设情况,已建好的服务南楼中,商务局按比例分得住房22套﹑门面房15间。王文章局长随后动员讲话,这批房子价格较低,为照顾职工,只卖给在岗人员,大家“有福同享”。会议还以党组的名义要求机关在职干部职工必须每人购买一套,个人出资,单位负责办理房产证。在“时间不等人”的告诫下,3天之后,即2004年4月2日,除一位副局长欠房款1.94万元外,大家东挪西借,终于交齐了购房款共111.78万元。

  商务局知情人员说,当时建楼时,商务局筹集资金138万元,加上商务局分得的15间门面房出售的5间房款111.3万元,三项共计361.08万元。而工程队自己核算的工程款才280万元,这361万元支付了工程款还应该

  剩余81万元。但是,直到2005年6月,原商务局局长王文章离职,只支付给工程队工程款195万元,尚欠工程队85万元,本应还剩166.08万元,但是这笔款项却不知去向。

  交不齐工程款,工程队就不交钥匙,还将门面房中的6间锁了起来。

  采访中,濮阳县商务局的干部职工气愤地说,原来的局领导称职工自己集资开发建设服务南楼,能挣400万元,现在不但分文没有挣到,还造成工程亏损和166万余元的款项不知去向,这其中肯定有猫腻。

  迷雾

  集资楼房还没解决神秘“黄楼”又开建

  就在濮阳县商务局广大干部职工苦苦等待着何时能住进新房的时候,2004年9月,在服务南楼边的一块空地上,工程队又开始挖地基盖新楼。

  商务局的很多职工很纳闷,在他们单位的地皮上建楼房,很多职工都不知道,而且也不知道建的什么楼,是哪个单位建的。

  他们去问局领导,几名局领导纷纷摇头说“不知道”。

  2005年4月,一座单套面积160平方米、共8套4层的小黄楼,在距服务南楼东半部的南侧不足3米的地方拔地而起。对于这座小楼,职工们众说纷纭,但局领导却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交代。

  2006年8月8日上午,记者在濮阳县商务局部分职工的带领下,现场查看了那两座新楼。一位老师傅看到几个陌生人到来,问是不是来买房的,并打开小黄楼一楼一套房屋的门让记者进去看房。屋子里地板砖已经铺好,墙壁还是毛坯。这位老师傅说他姓冯,是受工程队的委托在这里看摊儿的。

  在两座楼之间的空地上,打有两口小水井,从井里引出的水管横七竖八地扯到服务南楼。冯师傅说,两座楼都还没有住人,这些接水的管子是临街的商户们自己扯的。记者向冯师傅要工程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冯师傅说他不知道。

  在濮阳县商务局,记者见到了一名副局长。这名副局长称他刚调到商务局没多久,职工们集资建房的事他不清楚,小黄楼的事就更不知道了。濮阳县商务局新任王局长也说刚来,不但小黄楼的事他一无所知,就连服务南楼是谁施工的,有没有签订施工协议他也不清楚,工程队的负责人也找不到,想给职工解决问题,但是找不到人,没办法解决。

  那么,这座小黄楼是谁建的呢?小黄楼的房子主人又都是谁呢?

  介入

  调查组透露惊人内幕俩局长“黄楼”里曾有房

  迟迟住不上新房的商务局职工不断向各级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把问题尽快解决,尽快入住新房。2005年10月15日,由县纪委、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审计局、建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商务局。

  调查组只是查明了商务局服务南楼的初步问题。2002年7月13日,商务局与工程队签订建楼合同,工程款共计281.09万元。商务局在机关干部职工中筹款163.5万元,收干部职工购房款111.78万元。15间门面房售出4间,收款88.8万元。商务局因欠某量贩烟酒款24万多元,被该量贩老板占用门面房4间。楼房竣工后,商务局支付工程队工程款195万元,尚欠85万元,被工程队占用门面房6间。商务局因借款未还,被债主张某占用门面房1间。

  同时,调查组的调查报告首次透露出有关“小黄楼”的惊人内幕。调查组《关于濮阳县商务局干部职工借资建服务南楼等有关问题的初查报告》显示:据时任商务局局长的王文章讲,2004年八九月间的一天,工程队的李某和裴某找到他,说商务局盖楼的地皮与其他单位有纠纷,其他单位的地皮多,属于商务局的地皮少,工程队准备开发这块地皮。答应给商务局两套楼房和10万元,决算后多退少补。王文章没有开党组会研究,就同意了工程队的建楼条件,准许工程队建楼。后来,王文章见到商务局主管基建的孙副局长,问其要不要房,每套5万元。孙副局长拿出3万元,王文章拿出7万元,由孙副局长将这10万元交给了工程队的王某。2005年4月,小黄楼主体工程完工。工程队的李某找到王文章说,房子是每套10万元。王文章说他嫌太贵,不要了,工程队也没有给他退钱。孙副局长找到工程队的王某要钱,王某给他打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

  针对王文章的说法,调查组找不到工程队负责人,无法证实。但是,经调查组查看土地证后发现,小黄楼所占的地皮应归商务局所有。

  2005年10月31日,调查组拿出初查报告就撤走了,职工住房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职工对初查报告不满意,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2006年8月8日,记者到濮阳县采访时,由县纪委牵头组成的调查组已二度进驻商务局。据调查组有关人员介绍,商务局原局长王文章离职,原主管基建的孙副局长也调到其他单位。商务局新的领导班子经过努力,购房职工已经拿到了住房钥匙。但是,由于水、电不通,职工仍无法入住。

  审计

  商务局设账外账职工盼望搞清楚

  商务局干部职工对县委派出的工作组二度进驻商务局满怀信心,希望他们不但要查清服务南楼的问题,解决职工入住问题,还要查清有关责任人的经济问题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使现任局领导班子能够带领广大职工统一思想,将商务局工作搞好。

  记者就职工提出的166万余元的去向问题询问调查组人员。调查组有关人员说,166万余元究竟用到哪儿了,目前还无法说清楚。商务局的问题比较多,账目也比较乱,从濮阳县审计局对王文章任商务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可以窥见一斑。

  2005年6月,53岁的王文章离职,从濮阳县商务局局长的位置上退了下来。2005年10月,县审计局对其任局长期间(2002年3月至2005年6月)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记者从《审计报告》上看到,王文章任职初商务局的净资产为1042202.73元,而任职末的净资产为-1224203.4元。

  《审计报告》还显示,王文章在任商务局局长期间,商务局设账外账三套,分别由财审科、总务处和一名副局长管理,资金总额达到537万多元。按照规定应列支招待费5873.12元,实际列支招待费668314.8元,超列66万多元。虚假单据列支近16万元,将招待费、旅游费等列支为修车费,将医药费列支为房屋维修费,王文章离职前一个月的一份单据说是支付房屋维修费2.26万元,实际是支付王文章出国费用两万元、其他费用2600元。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王文章任职的3年零4个月期间,商务局仅列支的“吊孝”礼金就高达7.929万元,用来购买送礼的工艺品的费用也高达2.26万元。

  记者算了一笔账,王文章任职期间,不合规票据列支、超列招待费、乱收费、虚假单据列支、违反规定列支吊孝费礼品费等涉及金额达255.6万元。

  调查组有关人员说,按照县委主要领导的意见,目前当紧的问题首先是解决职工入住问题。调查组目前已聘请评估机构对剩余的门面房进行评估,然后进行拍卖,将所得款项用来偿还工程队欠款,完善职工住房的水电等配套设施。另外,经调查组到建设部门调查,小黄楼根本没有任何手续,是违法建筑。

  调查组有关人员表示,职工住房的问题解决后,调查组再研究解决小黄楼的问题,一定会给干部职工一个满意的答复。而对166万余元的去向及责任追究,调查组人员说,目前还未进行到这一步。

  □记者李敬欣余勇实习生郭锦辉丁浩李丽文图

  濮阳县商务局在该县的黄金地段建的新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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