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犯”教师提出143万元国家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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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9:4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据新华社石家庄8月10日电】(记者董智永)一民办教师因为一次错误的血型鉴定,以强奸罪被判了8年有期徒刑。蒙冤15年的民办教师徐计彬日前来到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出143.44万元的赔偿,并申请为自己落实教师政策。 河北省曲周县河南疃镇第二疃小学原民办教师徐计彬,1991年曾被指控犯有强奸罪被判刑8年。出狱后徐计彬四处奔波讨说法。此间,他在何延兵律师的指导下抱着试试看的心 态前往医院进行血型化验,结果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血型为“O”型,与原来认定其有罪的血型“B”型不符。今年7月28日,曲周县人民法院改判徐计彬无罪。(编辑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