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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猪也是这么想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0:02 国际在线

  网友:李斌

  2005年春晚小品《功夫》里有这么一段经典的对白。范伟出了一道脑筋急转弯的题:“快过年了,我家什么年货也没买,家里只剩下一头猪和一头驴了,你说我是先杀猪呢?还是先杀驴呢?”( 赵本山转而问徒弟)徒弟:“驴肉好吃,先杀驴!”赵本山于是说:“先杀驴。”范伟:“恭喜你答对了! 猪也是这么想的。”在“北京卫生局称患者给医生送

红包不属商业贿赂”(《京华时报》2006年8月10日)的新闻里,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的领导们对于“红包现象”与“商业贿赂”的性质论断以及处理缓急的考量,其思维逻辑与上述对白所展示的如出一辙。此言一出,真应了那句话——生孩子不叫生孩子,叫“吓(下)人”!立刻成为网友猛烈批判的对象。

  然而细究之下,领导们的发言具有法律正确性:按照当前法律的定义,医生收受患者红包,的确不在“商业贿赂 ”范畴内。因此,这件事的真正讨论价值,在于他们要将“两会”期间,“来自医学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为‘红包’正名:收红包医患关系更和谐”(《南方都市报》3月3日)的传统发扬光大。

  收取红包,北京市卫生局对其的定性是“行业不正之风”,言下之意,既然“可能不违法”,批评教育就可以了。问题是,此前已有身份为法律工作者的论者指出:医生收受红包回扣,已涉嫌构成了刑法所规定的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等(《燕赵都市报》7月12日)。卫生局干起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工作,不免令人怀疑,其意是否让红包合法、让医德沦落?

  在医务工作者中,甚至有这么一种论调:患者给医生送红包,如果红包是治疗前、治疗中送的,说明病人是“以求关照”。是病人及其亲属的心愿,和医生无关。 如果红包是治好后、出院后送的,说明病人是“心存感激”。是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认可,属小费。因此,即使医生索要收受红包,和导游收取小费的性质是一样的,不过是一种等价交换原则。总之,医生没有错,错的是老百姓。

  笔者不由得想起了另外一种创新的牟利形式,例如学校以“赞助费”为名收取学生的钱,说起“赞助”,并非我强要你的,可是你不“赞助”就没法读书,搞这些收费时,还要你签名承认是自愿的。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原是医生应尽的职责,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患者向医生送“红包”不过是医生不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一种无奈之举。患者如果不是为了“贿赂”医生,让他们手下留情,好好治病,无亲无故的给素不相识的白衣天使们送礼金干吗?有钱没处花吗?

  不得不指出,最近一段时间,医务工作者的娘家人,以及掌握话语权的若干利益相关者,对同行下属们的舔犊之情已经像郑均唱的那样“我的爱赤裸裸”了,不时发出一些不着调的奇谈怪论。

  在王小波“臭名昭著”的《黄金时代》一书里,王二这样向陈清扬要求办“那事”:“咱们敦敦伟大友谊如何?人家夫妇敦伦,我们无伦可言,只好敦友谊”。泛滥的“红包现象”——“江苏南通‘无红包医院’挂牌十年成为‘另类’”(新华社8月3日电),无论如何已对医生的医德、人格、责任心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想来如今关系紧张的医患之间恐怕是没有多少医学伦理可敦的,既然无伦可言,只有化被动为主动,树立“红包”这一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感情交流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在医疗行业内“蔚然成风”的现实基础和政治正确性。

  只是,“红包”真的能成为医患之间琴瑟和鸣的“润滑剂”吗?只怕利益相关方的辩白再响亮也跟小品里对猪的戏谑一样,受害者对其表演只有鄙视和唾弃。

  来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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