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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高架桥电线被判坐牢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1:0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刘强) 近日,3名想靠偷剪电缆换钱的蟊贼被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施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3年半。法院告诫不法分子,电线再贵偷剪下来每斤不过卖几元钱,可因断电造成的损失和危险就无法估计。因此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起点即3年,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即使只盗取一米电缆,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今年3月23日凌晨4时许,莫某某在人民北路越富大厦对出的高架桥上,用铁钳将装

在水泥墩内正使用的高架桥路灯BVV25平方毫米电线剪断,造成高架桥由南往北二百米范围内停止供电照明。当莫某某携盗得的80米电线逃离现场时,被警方人赃并获归案。

  去年12月7日中午12时许,魏某某在二沙岛东面江边,盗窃广州供电分公司路灯管理所管理的路灯电源线120米(价值人民币804元),造成该地段100多米江边路灯及夜景照明系统瘫痪。

  去年9月17日凌晨4时许,段某某携带钢筋剪、尼龙编织袋等作案工具在东风西路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美容院门前,盗剪60米长的电线,导致约80~90户居民用电中断约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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