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成深圳参保人提高养老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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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1:06 信息时报 |
●13%参保人养老待遇会降低 ●新法实施后,有5年过渡期,5年内退休人员待遇不会因改革降低 ●在深圳和内地重复参保只能拿一份养老金 深圳消息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做客深圳电台《劳动保障大家谈》节目,介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改情况。根据修改后的养老保险条例,超过87%的参保人养老待遇有所提高。 另外,深圳户籍员工在外地工作参保的,社保可以转回深圳累计缴费年限。 新养老保险条例将出台 新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即将出台,市劳动保障局法规处副处长黄险峰介绍,新政策有六大变化,包括缴费比例、个人账户规模、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等。针对大家非常关心的调整后的养老待遇变化问题,黄险峰表示:“经过测算,87%以上退休待遇会提高,13%人员待遇会降低,降低主要的因素两个方面,一个是投保年限短,另一个是缴费的工资低。”但为了充分保障参保人的利益,新办法实施后,有5年的过渡期,实行养老保险待遇“低不减,高递增”做法,5年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都不会因为改革而降低。 深户员工外地参保可转回 王先生户口在深圳,3年前到北京工作,北京的单位在当地为他办理了社保,今年,王先生又回到深圳工作,他担心3年的外地工作经历影响将来的退休待遇。市劳动保障局法规处副处长黄险峰表示:“深圳户籍的居民在外地就业,参加了外地的社保的话,回到深圳,可以把在外地的社保关系转过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而樊先生情况相反,户口在内地,工作常年在深圳。为了给自己充分的保障,他不仅在深圳参加了养老保险,在内地社保部门一直自己交养老保险。对此,黄险峰认为:“重复参保没有必要,你内地交一份养老保险,深圳也交一份养老保险,但退休的时候是不能拿两份养老金的。” 随迁入户者养老保险不转 两地分居的司先生咨询:“把太太的户口迁入深圳的话,太太在内地社保部门的参保能否视为深圳的缴费年限?”黄险峰强调,如果是随迁入户深圳的,内地的缴费年限不能视为深圳的缴费年限。但是如果是通过劳动部门办理的调工,或者通过人事部门办理的调干入深户,在内地的工龄可以视为深圳的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不够退休获补贴 关女士是深圳户口,今年48岁,参保5年,她说:“我到50岁退休年龄时,在深圳缴费才7年,而在深圳享受退休待遇至少要参保15年。我能否补交以前的社保,或者在50岁以后继续缴交社保?”黄险峰说:“如果没有达到最低的缴费年限,到了退休年限时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的钱,同时获得一笔一次性的退休补贴,即每缴费一年发一个月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补贴。” 另外,对于能不能退休以后继续交的问题,目前政府正在研究养老保险条例的实施细则,这个问题有望通过政府的实施细则解决。《深圳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