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拿性命担保”本身是忽悠公众的假命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2:00 光明网
王贵宏

  “超女”全国总决赛开赛在即,有关比赛的各种负面新闻漫天飞舞,湖南卫视和天娱传媒前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以强硬态度一一否认,天娱董事长王鹏甚至放出话来:“我以全家性命担保,天娱没有对任何选手进行任何炒作。”(8月4日《江南时报》)

  无论“超女”今不如昔,还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无论“超女”是靠短信投票数取胜,还是其中隐含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们暂且搁下不论。依笔者一向以来对“超

女”的观点,“超女”不过是一场娱乐活动而已。既然是娱乐,无论台上的人是哭还是笑,幕后的人是批评还是褒奖,最终的目的都是要带给公众无尽的快乐,让生活在教育、住房、医疗卫生三座大山重压下的人们在茶余饭后得到一点愉悦。除此之外,我们不必奢求“超女”能给社会带来多大的教育、启迪意义。但是,面对公众的质疑,“我以全家性命担保,天娱没有对任何选手进行炒作”的保证语言一本正经地从董事长王鹏的口中说出来,难免让人觉得啼笑皆非。

  事实上,“拿性命担保”本身是个不折不扣的假命题。天娱董事长王鹏如此说,不过是为了欺蒙公众,转移公众注意力罢了,让其相信前不久炒得沸沸扬扬的短信黑幕根本不存在。但是,这句简单的话从董事长的口中吐出来,难免让人不太受用。要么是他小瞧公众的智商,要么说明“超女”已经发展到极端娱乐化程度,甚至达到愚弄公众的地步。无论是站在台上演出的“超女”,还是幕后的主办单位负责人,都可以不用考虑社会影响,胡乱发表意见,不用顾及单位的形象以及公众的体会。

  从法律的角度,《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而人身权利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同时,《刑法》等相关法律也对人身权利的保护作了具体的规定。而天娱董事长王鹏是具有中国国籍,自然享有人身权利,他的人身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他根本就没有处置自己生命的权利,何况全家人的性命又不是他的私有财产,他凭什么拿全家性命来担保?

  天娱董事长王鹏的“担保”,在滑稽可笑的背后,还潜隐着极大的愚笨,要么是他自己愚蠢不堪,连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要么他小瞧了公众的智商,拿这种简单的逻辑考题来忽悠公众。想想看,即使人们经过认真调查,发现“超女”的的确确存在着大量的炒作黑幕,公众又能把他怎么样呢?难道真要取他的性命吗?人们没有这个权利。

  因此,依笔者看来,既然“超女”是一个给普通人提供平等竞争机会的平台,是文化大众化的走向,就应该“阳光”一点,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信口雌黄,胡乱用不合逻辑的借口搪塞老百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相信公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必定会还“超级女生”的清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