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替学校参赛被告:非我校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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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5:01 北京晚报 |
本报中午消息(记者张蕾)今天上午10时,在2005年北京国际马拉松比赛暨第六届首都高校马拉松挑战赛中意外猝死的大学生王砚刚的父母状告北京吉利大学案在海淀法院开庭。经调查,王砚刚确实不是吉利大学在校注册的学生,因此他与吉利大学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上午,王砚刚年迈的父亲随代理律师出席了庭审。庭上,代理律师表示王砚刚虽然 不是吉利大学的学生,但他和吉利大学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也就是说是吉利大学雇佣王砚刚代表学校来参加比赛。比赛中他不仅使用的是吉利大学学生的名义,穿的也是学校的统一队服,并且有老师安排组织训练,带队参加比赛。对此,吉利大学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由于王砚刚在吉利大学没有学籍,因此他参加比赛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而王参加此次比赛系其自愿参加,并自愿填写了报名表,依据该表,在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并同意组办方为其投保。另外,王发病后接受了及时的救助,对于他的死亡,学校没有侵害行为。由于比赛组委会已为王投保,所以其家属已经得到了保险公司8.3万元的赔付。因此学校不能接受王父母的索赔请求。本案将择日宣判。J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