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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美国法院“没收”网站域名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5:46 南方网
  华商报网络版 鲁生

  近日,西安一家通信公司运作的电子商务网“虎酷网”,因为其网上销售的产品涉嫌侵犯美国一公司独家专营权,被控触犯了《美国版权法》,其带有.com域名的网址被“没收”。(8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对此,国内一些IT界人士和网站经营者表示,美国法庭依据美国法律作出的审判,是明显的“一边倒”,缺乏公正;而法律专家则表示,在中国互联网权益日益受到重视的同

时,尊重他国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和权益同样重要。笔者无意阐释美国法院没收网站域名行为的公正性,只是觉得美国法院的做法,值得我国立法和司法机关予以借鉴。

  面对不断增多的互联网违法,我国司法机关所能采用的司法救济手段却仍是传统地针对违法主体采取的查封、扣押等具体措施,多不会涉及到网站域名的查封、没收措施。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在工具性日益凸显的同时,其财产价值也日益增强。当网站经营者把互联网当作违法犯罪工具使用时,司法机关在制止违法打击犯罪时,理应连同“违法工具”一同没收,这符合传统的司法理念。而当互联网网站作为侵权违法载体时,由于其域名本身所具有的财产性质,司法机关也完全可以将其查封、扣押甚至拍卖,以惩罚违法者,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实现司法救济。(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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