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污染民事索赔第一案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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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6:31 红网-三湘都市报 |
■记者 肖雯栎 实习生 王誉香 本报8月10日讯面对环境污染,长沙市民张蓉女士成为省内第一个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人。今天下午,本报曾关注过的长沙第一起环境污染民事索赔案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 住在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一高档社区的张蓉,近一年半以来被与自家一墙之隔的南国缔苑KTV娱乐城烦透了心。2004年12月住进新家后,本以为在高档小区里能过上舒心日子,可事与愿违。2005年,小区物业将A栋门面租给了南国缔苑娱乐公司,因为南国缔苑KTV的4个KTV包房正对着张蓉家的卧室,每天晚上,KTV的歌声、的士高音乐噪声都持续到深夜,墙壁也不停地震动,“每天晚上都像睡在KTV包房里。”张蓉表示,自己多方寻求协调未果,只好走上法律维权道路,将南国缔苑娱乐有限公司和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一同告上了法庭。 下午3时,庭审正式开始。作为原告的张蓉提出,从南国缔苑KTV营业以来,每天都营业到凌晨两三点,深夜的歌声、迪士高音乐让自己辗转难眠,并拿出了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这份出具于2006年5月18日的监测数据显示,张蓉家的室内噪声超过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夜间)10分贝。 张蓉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不法侵害行为,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失5000元,并承担诉讼的一切费用。 而被告物业管理公司一方认为,自己并未违反与张蓉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不存在侵害行为。南国缔苑娱乐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张蓉在起诉书中提到的情况与客观事实并不相符,从公司营业以来,一直遵守有关规定,从未营业超过凌晨两点。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6时40分,由于当庭调解无效,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