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全省法院服务新农村机制作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8:3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李健

  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立足全省农村乡土文化、乡土习俗的实际,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找准审判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接点,满足农村社会对司法的特殊需求,运用司法手段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为全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为切实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省各级法院依法规范经济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严惩盗窃农业生产资料、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盗伐、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等犯罪;认真审理涉及农产品商标、原产地标识等侵权纠纷及农村信贷纠纷案件,保护涉农知识产权;妥善审理国有农场、农村乡镇企业和村组集体所有制企业改组改制中出现的纠纷案件和涉及土地、草原森林等行政、民事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对坑农、害农行为进行了依法严厉打击、制裁。

  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全省法院依法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处理好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纠纷案件,坚持把诉讼调解作为处理涉农民事案件的主要方式,积极推进民事案件委托调解试点,把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执行和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衔接,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强化便民利农措施,不断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在基层法院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便捷方式,简化诉讼手续,降低诉讼门槛;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采取即收、即审、即结的办案方式,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强诉讼指导,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全面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生活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