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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义拒绝要官难于奏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8:30 生活报

  本报评论员 初阳

  7月下旬以来,陕西省宜君县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全面展开。为了刹住跑官要官这股不正之风,挡住说情者的路子,更为了在全县党政领导干部中培养“风清气正”的良好品质,宜君县县委书记熊晖在休息室大门和卧室小门上张贴出“要官别找我”的告示,让那些有不良企图的干部吃了“闭门羹”。(8月9日《新京报》)

  按照中纪委的“五不许”规定,跑官要官是“不许”的行为之一。作为官员选拔中的常识,每个官员都应该知道跑官要官是一种舞弊行为,它违反了组织的程序,会受到舆论指责和纪律处罚。在中纪委明令跑官要官违纪的情况下,县委书记个人以这种方式表态,似乎是一种多余。县委书记完全不必“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果贴在自家门上的一纸告示可以起到制止跑官要官的作用,党纪国法就没必要存在了。与没有贴告示的官员相比,这种姿态最多是要表明自己的清正廉洁。然而,如果没有监察部门的测评,一个官员的自证清白又有多少可信性呢?

  官总是要有人来当的,一个官员希望承担更多的工作、更重的责任本来无可指责。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会不厌其烦地去找县委书记,而不去走正常的组织程序呢?这是因为,很多官员信奉“不跑不要,完全废掉”的潜规则。另一方面也说明某些地方要员手中权力过于膨胀,完全可以左右地方的人事任免,而一些人在又跑又要之后达到了目的。正是这些“成功”的先例给了投机钻营者以巨大的诱惑。

  说到底,家门告示式的清正廉洁是靠不住的,因为那毕竟只是建立在个人的道德良知基础上。良好的官场风气需要完善的干部选拔制度和选拔程序,比如消解过度集中的个人权力,需要彻底执行德能勤绩的官员考核标准,消灭“暗箱操作”。否则,再多的告示也只能让人哭笑不得。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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