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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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2:47 深圳特区报 |
一些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受到了公开曝光。这是我市规范建筑市场的一个有力举措。 建设单位规范施工,既是市场主体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也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城市工程建设,不仅是企业要赚钱,更是要把城市建设好。城市文明不断提升,工程建设本身也应当体现出应有的文明水平,特别是要牢记以人为本。在深圳这样的全国文明城市,更应当对施工各个环节严加约束。施工中多考虑社会影响,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这样的建设单位谁不欢迎?相反,现场总是秩序混乱,安全隐患时有存在,或者总是尘土飞扬,噪音不断,甚至不顾周围居民感受,不分时段地只顾赶工期,这样的建设单位不遭投诉、不被处理才怪!曝光只是第一步。按照规定,受到红色警示,意味着今后承接工程或执业受到限制,并且类似不良行为若无改进,最终要被彻底淘汰;受到黄色警示的企业也足以为戒,再不收束不良行为,很快也会滑向红色警示区域。只有积极自我整改,才能改善形象。这也为全市建设单位敲响了警钟。显然,实行不良行为积分制,按照积分进行区别处理,实效明显。这种科学的管理办法,把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利益诉求融合起来,传递的信号非常明确:千万别把社会责任不当回事,不履行社会责任或者履行不到位,企业的前途绝不乐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