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摘无花果 物管监守自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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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3:0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3年前,市民刘先生为了小区的绿化而在住所附近种植了一株无花果树。然而当果树长成并开始结果时,小区的保安、清洁工、绿化人员、维修工人等人在住户休息时采摘成熟的无花果,采果发出的声音令他和家人无法入睡。昨日,刘先生无奈之下拨打了本报的热线电话,记者随即前往进行调查。 一个中午 五拨物管偷果实 昨日中午1时左右,家住亿达小区的市民刘先生躺在床上正准备睡午觉,这时从窗外传来了脚步声,并不时伴着枝丫折断的声音。刘先生探出头一看,几位身着保安制服的物管人员正兴高采烈地采摘绿化带里的无花果。这拨人走后没过多久,窗外又有声音传来。刘先生起床一看,几位小区的绿化维修工人又摸到了树下,一位工人为图省事,干脆用力将一截长满果子的树枝折断。 等这拨人走后,另一拨人又闹哄哄地来到了果树下。刘先生粗略统计了一下,整个中午共有五拨小区的物管人员前来摘果子。 偷摘果子 住户休息受影响 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前来采摘的人员过多,果树已经遭受了严重的破坏,不少树枝都被折断,而果树下的绿地已经被人踩得一塌糊涂。在距果树不到1~2米远的地方,住着5户人家。也就是说,如果树下有声响,5家住户都会受到影响。 3年多来,刘先生已经和小区物管就此事协商了数次,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 律师认为 物管破坏了公物 昨日下午,刘先生再次来到小区物管处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亿达小区一位姓蒋的保安队长在得知情况后表示,物管将在调查此事后对采摘果子的物管人员进行处罚,并保证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四川安序律师事务所邓盾律师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环保、治安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物管应当及时制止。“如果物管放任这种行为,就是物管的失职,业主可以考虑诉诸法律。”邓律师认为,小区物管人员知法犯法,不仅破坏了公共财物,而且干扰了业主的休息,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有权敦促物管做出处罚,也有权状告物管。本报记者 邓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