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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打赢官司降低物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3:17 京华时报

  经历一审二审再审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美丽园业主告物业案终于尘埃落定。小区业委会在去年12月二审告赢北京市鸿铭物业管理公司,今年5月30日,市一中院决定再审此案。昨天,市一中院经过审理,当庭宣判维持二审判决,其中包括物业费单价由2.72元每月每平方米降为1.58元每月每平方米。此结果一出,庭上100多名业主大多站立鼓掌。

  百名业主旁听庭审

  昨天上午8点多,法院还没有开门,众多身穿印有“美丽园”字样T恤的业主们已经聚集在法院门口。由于人数众多,法院为业主们专门开设了一个换取旁听证的窗口。“这个案子会被再审,我们感到挺担心的。”一些业主怕物业翻案。

  之后,百名业主走进一中院,把西中法庭旁听席坐得满满当当。

  权威机构支持物业

  法庭上,物业拿出了他们认为“足以推翻二审判决”的再审证据:物业委托北京市价格认证中心作出了《关于美丽园小区物业收费项目价格咨询报告》,结论是美丽园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应该是每平方米3.41元。同时还指出,二次供水采用的是变频水泵供水系统,而不是高压水泵,二者的收费标准不同。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5名法律专家曾作出《专家论证意见书》,认为法院改变合同规定的价格条款的判决是不妥当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也曾向一中院主管领导发出过一封意见书,他们认为法院的判决会引发北京物业全行业的混乱,要求法院再审。

  两名业主律师应诉

  美丽园业委会由一名律师和两名业主共同出庭应诉,这两名业主本身也是律师。针对物业提交的价格报告,业委会指出,政府规定的标准本身没有问题,但物业是在具体测算出来的基数上做了手脚,例如将1组水泵算成30组来收钱。

  此外,业委会还指出,物业收取营业税时,并没有向业主明示收费依据,而且所谓的物业所说的成本超高的“变频水泵”,只不过是在原水泵的基础上添加了节能设备,实际上是节约了成本。

  法院维持二审判决

  在4个多小时不间断的审理过后,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根据物业和业主约定的电梯维保费及运行费单价,原判决的电梯费正确。此外,由于物业公司没有针对水泵及广告收益提供有效的新证据,法院维持了原判认定的水泵费。同时,法院也维持了二审的其他判决。

  部分业主表达担忧

  判决宣布后,物业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而部分业主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称,2.72元的物业费不比其他同类小区高,他们担心降低物业费后,物业将没有足够的资金保持原有的服务水平。

  ■事件回放

  2005年3月美丽园业委会诉至一审法院,称鸿铭物业存在不实收费,提出13项诉讼请求。

  2005年9月一审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业委会提起上诉。

  2005年12月一中院终审判决,支持业委会13项诉求中的12项。

  2006年1月鸿铭物业向一中院提交了再审申请。

  2006年4月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向一中院提交了意见书,称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会在北京市各住宅小区中造成无法挽回的社会效应和极其恶劣的后果,将会严重妨碍物业管理行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2006年5月一中院裁定该案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06年8月再审维持了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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