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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生厅查封两种狂犬疫苗 标示产地为河南和吉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3:4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本报讯江西药品市场发现两种假“人用狂犬疫苗”,发现后应立即查封。11日,江西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缉令”,在该省急查标示为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和标示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两种假药。

  据介绍,日前,江西吉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标示生产单位为河南普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20000044,规格为1ml(≥2.2μ)

/支,标示生产批号为20060404、20060604、20060704、20051004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细胞)”和标示生产单位为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标示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S19990048,规格为1ml/支×5支/人份,标示生产批号为20060517-5的“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为假药。

  (《江南都市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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