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分析]为何部分城市房价涨幅“步步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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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4:1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尽管宏观调控“声声紧”,部分城市房价涨幅依旧“步步高”。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涨幅较高的城市分别是:深圳14%、呼和浩特12.2%、大连11.7%、福州9.8%、北京9.5%、广州9.3%。 尽管建设部认为随着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特别是两个“国八条”出台以后,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坦承“部分城市房价上涨仍然较快”。 其原因是由于一些方面对房地产调控的思想认识还不一致,贯彻两个“国八条”确定的各项措施还不到位,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由于房地产市场具有地域特点,每个城市房价上涨的原因,尽管不尽相同,但也有共通性。 如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仍十分突出,适合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 除了结构问题,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突出问题还包括:引导合理消费的政策措施不到位,部分居民存在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的现象。一些城市注重非本地居民购房供应,与当地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自住住房需求的政策区别不明确。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行为不规范问题仍很突出。 为此,建设部提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五大重点,即加大综合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重点发展满足当地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继续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而这些调控措施能否收到成效,还要看地方政府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决心。 新华社记者杜宇(据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