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职新生 学费少交1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4: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张峥)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从下学期开始,我市将首次在金堂县、蒲江县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2006级新生进行学费补助试点。通过政府补贴后,试点区新入学的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需要缴纳的学费将比以前减少近2/3。此项改革明年将在全市20个区(市)县推广。

  财政补助 学费直减2/3

  据了解,我市目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执行市物价局出台的高中阶段教育收费标准。其中,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为400元-920元/生·年,而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收费标准为1700元-220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收费标准较大幅度高于普通高中国家任务计划内学生收费标准。

  实行改革后,试点区享受学费补助的学生只需按照我市普通高中平均收费标准即640元/生·年向所就读的中职学校交费即可,差额部分由财政补贴。新生缴纳的学费比以前减少近2/3,大大降低了新生入学费用负担。

  享受政府学费补贴的区域,今年确定为金堂、蒲江。从下学期开始,试点区2006级新生可在全成都市域范围内自主选择合格的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只需具备户籍证明,即可享受补贴。

  补助经费1100元-1300元

  据悉,围绕我市确立的电子信息、汽车、农副产品加工、医药、航空航天与核能、模具六个重点推进的产业,补助经费将向第二产业及软件类专业倾斜。

  学费补助采用中等职业教育学费补助证明(以下简称“补助证明”)形式进行,第二产业及软件类专业每生每年享受1300元的学费补助,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类专业每生每年享受1100元的学费补助。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为三年,第三学年主要为综合实习,学费补助只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进行。

  户籍在金堂、蒲江两县,且持有我市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学费资助证明的,不再发放学费补助证明,凭资助证明享受双重补助,不再缴纳任何学费。余额部分用于学生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补助经费11月前拨付学校

  今年补助经费预计552万元,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市本级财政承担补助经费的80%,由市职教专项经费解决;金堂县、蒲江县财政承担补助经费的20%,由县财政解决。

  新生9月报到注册后,市教育局将对接受补助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在市教育局的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汇总审核后,市本级财政的补助经费于10月中旬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在11月1日前将市、县两级政府补助的学费拨付到学校。

  补助费用 4部门联合监管

  市级财政、审计、监察和教育部门将对学费补助试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检查和监督,对有违工作要求的予以责任追究。接收学费补助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不能因为有政府补助而盲目扩招。学校与相关部门隐瞒不报和虚领冒领补贴费用,侵占、挪用、滞留学费补助经费的,一经查实,将对学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追缴补助费用,同时削减下一年度的市级财政补助,政府承诺的对学生的学费补助经费削减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意见》要求,接收学费补助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拿出学费总收入的5%用于奖学助学,必须与入学新生签订就业协议,协议应确保学生在第三学年实习期间能挣回其家庭所交学费,保证学生具有就业能力,确保学生充分和长期稳定就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