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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家湖村有些村民 违建私房“不避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9:04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记者王丹妮齐翔)“余家湖村10多处私房正在大规模违建,毫不避讳!”10日,喻先生向本报举报。

  当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武昌中北路余家湖村看到,500米长的沿湖一路上,堆放着红砖、预制板和泥沙,水泥搅拌机转个不停,简直是个大工地,此处共有10多处私房正在施工(下图①)。目前,大多数房子框架已搭好,在5层左右(下图②)。

  据一建筑工介绍,这全是私房,每栋面积多在500至1000平方米,然后分成30到50平方米的套间,配有厨房和卫生间。每个套间,每月可租300元。

  据了解,7月1日后,我市相继实施了《武汉市查处违法建设领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两部法规,各村违建有所收敛,像这样明目张胆搞违建的还属少见。

  持有“尚方宝剑” 村民违建不“寒”

  本报讯(记者王丹妮齐翔)为何余家湖村村民敢如此违建?该村村委会拿出两份“批复”,称建房均依此而为。

  这两份“批复”分别是市规划国土部门在1995年和1998年下发的,内容均为同意在洪山区9个村建新村居民点的批复。其中,余家湖村也在其中,158亩地可作为农村居民点的规划用地。

  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称,村里严格按每户占地80平方米进行控制。批复中鼓励建一些四、六层住宅,村里所有房屋均按5层建设。这些在建房屋均是在原面积上拆了老宅建新宅,虽没办手续,但应该是合法的。

  《武汉市城乡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城市规划区以外农村个人新建房屋,每户按规定申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以建两层为主,最高不得超过三层。

  有两份“批复”就可例外吗?昨日,据市规划局有关人士介绍,这两个文件只针对集体建房,不对个人。而且这也只是批复,不论是集体或是个人建房仍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仍属违建。

  

余家湖村有些村民违建私房“不避嫌”

  

  

余家湖村有些村民违建私房“不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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