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伤”民房大货被扣100天 车主向法院起诉,索赔6万余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9:34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8月10日,个体运输户颜师傅拨打金黔在线讯话6774488投诉称,3个多月前,他在贵阳阳关路段倒车时,不慎挂伤了一栋民房的挑梁,他的大货车被这家房主强行扣留至今达100多天仍不放行。 据颜师傅介绍,今年4月22日,他运煤行至该路段倒车时,不慎擦伤了许某某的房屋挑梁,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贵阳市公安局交警六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出警后,为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未达成协议。民警准备把颜师傅的车开回六大队按程序进行处理,但许某某夫妇强行阻拦,不让交警将车开走。 此后,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委托贵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依法对该事故物品的损失价值进行估价认定,认定结果为,修复挑梁的费用为50元,加上粉刷、搭架、清场等项目,共计所需费用813元。但许某某对该认定结果不予认同,纠纷一直僵持到现在未得到解决。 颜师傅说,他已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许某某夫妇归还车辆,并索赔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 8月10日上午,当地法院的两名法官到现场进行了调解。法官在作笔录时,许某某称他的行为不是扣车,不让车主开走车辆,是因为他要求车主作房屋安全鉴定未得到满足。当天法院未调解成功,法官表示将按照诉讼程序进行。作者:贾华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