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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9:34 兰州晨报

  国家环保总局与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制”削减排污总量

  本报讯(记者刘健实习生王艳荣)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和二氧化硫总量是衡量污染情况的主要指标。经国务院授权,8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和甘肃省政府在兰州签订了甘肃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甘肃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未来几年内,我省COD排放总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将不同程度地被要求“强制”削减。

  责任书要求,到2010年底,我省COD排放总量目标控制在16.8万吨,比2005年削减1.4万吨,削减比例7.7%。其中,黄河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13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3万吨,削减率达9.1%。全省2010年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在56.3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排放量不超过19万吨。

  国家环保总局每年对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布。自2007年起,省政府按年度对省辖市政府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通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受国务院委托,自2008年起,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我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国务院。

  杨志明副省长在签字仪式上强调,甘肃作为西北老工业基地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省份,面对环保设施历史欠账多、新建项目资金有限、结构性水污染突出的问题,要以黄河甘肃段水污染和兰州、白银、金昌等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确保全省COD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及黄河流域治污目标的完成,并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持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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