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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投诉事件件都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09:44 东方网-劳动报

北新泾社区工会协调劳资纠纷有实效

  本报讯 (记者宋长星)危先生退休后在一家单位做门卫,每天工作14小时,每月工资只有600元,即使这样还经常加班拿不到加班费。他想讨回自己的加班费,为此来到北新泾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咨询。接待他的法律志愿者根据有关《劳动法》条例进行了分析,认为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于是与他所在单位进行协商,并明确表示,不给付危先生加班费,工会将为其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该单位补给了危先生3000元加班费。

  长宁区北新泾社区工会今年上半年共接待25起职工法律咨询事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桩桩得到解决。该社区工会法律服务窗口维护职工权益的一大特点是以协商来解决纠纷。今年3月,江苏启东来沪打工的女工陶某前来反映,她在平塘路某火锅店做勤杂工,但未签劳动合同,一天上班时右手不慎被碎啤酒瓶划伤,到医院缝了三针,并开了病假证明,但事后老板对此事却不予承认,并让她第二天不要来上班了,连4月份工资也不肯支付,双方由此引发矛盾。服务窗口人员即与该火锅店老板联系,向她介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多次做工作,该店支付了陶某的工资,并承担了治疗费和医药费。

  小小的工会法律服务窗口,实实在在为职工撑起了维护大伞,受到职工好评。日前,一些外来务工者直接来到北新泾工会,要求加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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