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躬道歉后还需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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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0:14 南方新闻网 |
来信/来论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简文豪,在面对拆迁后十多年拿不到临迁费的上访群众说:“如果是我们工作没有尽到责任的,某些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请允许我代表我们局向你们道歉!”说着便站了起来,深深向上访者鞠了个躬(8月11日《信息时报》)。 领导者有这样的责任心和愧疚感,问题肯定会加速解决。但从上访群众反映的情况看,仅有鞠躬致歉还不够,还应当深究下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制定相应对策,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上访群众说,他们十多年都拿不到临迁费,“上访30多次,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有些工作人员还给我们脸色看。”人生有几个十多年啊!如果说,临迁费问题不归房管局管辖,那么,房管局应该解释清楚;如果说在房管局职权范围之内,那就是房管局失职。 这件事如果说不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今后遇到类似的事件,老百姓还得继续上访,也不排除再来个10年上访的可能。 谢茂明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