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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立承诺药品召回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0:27 新闻晨报

  晨报讯 从即日起到明年6月底,本市将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整治和规范,尤其将加强对有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此外,上海将特别建立承诺药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不合格医药产品,须按照一定机制召回。

  市政府昨日召开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题会议上传出信息,新出炉的相关行动方案除了完善药品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还将考虑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研制

、生产、流通、使用的动态信息系统,掌握每个药品批发企业、医院、药店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购销记录。一旦出现问题,能在第一时间获知,在最快的时间找到使用者,以降低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对市民的危害。

  与此同时,行动方案明确将在1年内对药品安全进行全过程把关。

  ●研制环节重点检查药品研制现场和注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打击研制和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生产环节将对所有已通过GMP(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认证)的企业进行飞检,随时抽检。

  ●流通环节药品批发企业、营利性医院、经济药店的进货渠道与购销记录被纳入重点整治范围。

  ●使用环节医疗机构药品、制剂和医疗器械合理安全使用情况将受到监管。

记者 陈里予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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