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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标准新店将不能开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0:4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田茹茵实习生康鹰)8月11日,记者从沈阳市商业局获悉,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日前发布的《零售业同业损害评估方法》,明确禁止超市、商场扎堆开店。

  据悉,正在征求意见的《零售业同业损害评估方法》(以下简称《评估方法》)推荐性行业标准如果实施,那么今后零售企业开店都将进行同业损害评定,低于一定分值的时候,新开店的审批就将被有关部门叫停。

  据介绍,《评估方法》首先对各个不同业态的商圈半径做了明确划分,比如便利店的商圈半径为顾客5分钟内能到达;折扣店和超市为2公里左右;仓储型会员店为5公里内;社区型购物中心在5公里-10公里内;市区购物中心在10公里-20公里内。也就是说,在2公里半径范围内,不应该开出两家以上的超市或折扣店。如果新店的开张导致顾客进入老店不如以前方便、老店停放车辆的场地比以前减少一半、或者老店的门脸多数被遮挡等情况,这家新店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同业损害”。

  据沈阳市商业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务部推出的新标准规定了零售业同业损害评估的概念与方法,不仅适用于新设立的零售商店对已有相邻、类似业态零售商店同业损害的评估,也适用于对已存在的类似业态零售商店之间同业损害的评估。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沈阳的商业网点总面积已达1100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零售商业网点0.8平方米,人均拥有服务业网点0.7平方米。到2010年,沈阳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将年均增长12%以上;全市餐饮服务营业额力争实现400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商业网点总面积达到1920万平方米。其中人均拥有商业网点面积达到1.92平方米。《评估方法》的推出将对沈阳的商业规划做出一定的约定,使商业规划更为合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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