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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想起江泽民同志倡导“四菜一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3日00:07 红网

  学习《江泽民文选》,不禁联想起他当年的一些言谈举止。比如他曾经倡导党政干部在内部日常接待中实行“四菜一汤”,这看起来似乎不必见诸经传,却很有现实意义。

  那还是上世纪90年代初,干部吃喝之风还远没有现在严重,但江泽民同志就严肃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并且身体力行,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

  现在,公款吃喝可以说成了一个最带普遍性的腐败顽症,它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是相当严重的,然而却久治不愈,这使我们越发感到江泽民同志当年的指示何等重要。然而许多干部却至今并未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甚至还流传着“吃喝不为罪”的谬论。

  有些干部认为“吃喝不为罪”,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尽管上面三申五令、要求得挺严厉,又有几个干部因为吃喝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罚呢?即便在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又有几个是因为吃喝问题犯事的呢?所以就总结出了一条经验,认为在公务活动中搞点吃吃喝喝,那怕同样成千上万地吞公肥私,也出不了大轨。于是不管上面怎样吼、群众怎样骂,许多干部依然放心大胆地吃,公家的“银子”年复一年“流水般地花”。

  其实,我们不能光从法律和制度的角度来看待它的“罪与罚”。事实上,那些饕餮之口最终吞下的恶果,是比法律和纪律更为严厉的公信度的丧失和道义谴责。公款吃喝使公务员的形象受到严重影响,使政府的诚信度大打折扣,使执政为民的宗旨蒙受污染,这样的“罪过”比及干部个人受处罚那就大得多了。这样的“罪过”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投下的阴影,侵吞人民血汗应受的天地良心的谴责,也可以说是政治和道义上最严厉的惩罚。

  现实生活已经表明,这种惩罚正在严重影响我们的执政水平和能力,也严重影响着干部个人的官声政绩。只不过有些同志很少从大的方面来看待公款吃喝问题,而只是从个人得失角度在钻空子,所以才得出“公款吃喝不为罪”的荒谬结论。有一句歇后语叫做“蜻蜓吃尾巴——自吃自”,正好可以用来比喻公款吃喝的本质。公款吃喝看起来吃的是公家的,其实吃的是自己,是自己的血肉、自己的身体、自己的信仰、自己的天良!所以公款吃喝者一定要在思想上认识到自己大大的“罪过”,是不可能逃脱党纪国法的追究和天地良心的惩罚的。

  学习《江泽民文选》,就要对照他的一系列理论阐述和重要指示,认真回顾我们在改革开放中的思想历程,总结经验教训,指导我们的言行。所以我觉得包括像“四菜一汤”倡导,都值得我们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

稿源:红网 作者:曹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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